適應癥:用于治療舞蹈癥、抽動-穢語綜合征及老年性精神運動障礙。亦可用于頑固性頭痛、痛性痙攣、坐骨神經痛、關節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用法用量:口服。
1.舞蹈癥及抽動-穢語綜合征:開始每天150~300mg(1片半~3片),分3次服,漸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癥狀控制后2~3個月,酌減劑量。維持量每天150~300mg(1片半~3片)。
2.老年性精神運動障礙和遲發性運動障礙:開始每天100~200mg(1~2片),以后漸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
3.頭痛、痛性痙攣、神經肌肉痛等:開始每天200~400mg(2~4片),連服3~8日。維持量每次50mg,每日3次。
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mg(1片半)。
藥理作用:
本品屬苯酰胺類抗精神病藥,對中腦邊緣系統多巴胺能神經功能亢進有抑制作用,對紋狀體多巴胺能神經運動障礙有拮抗作用,從而產生安定、鎮靜作用。其特點為對感覺運動方面神經系統疾病及精神運動行為障礙具有良效。 動物實驗證實,本品可阻滯疼痛沖動經脊髓丘腦束向網狀結構的傳導。本藥的鎮痛作用可能與丘腦對痛覺沖動整合作用有關。此外尚有鎮吐作用。
包裝:1.鋁塑泡罩包裝,每板20片,每小盒二板裝(40板)。
2. 塑瓶裝,每瓶100片。
有效期:暫定24個月
執行標準:WS-10001-(HD-0465)-2002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20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