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癥:用于單用飲食控制、運動療法和減輕體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規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劑量為1至4片,30至120mg。 建議于早餐時服用。
如某日忘記服用藥物,第二日服藥劑量不得增加。與所有降血糖藥一樣,應根據患者的代謝反應(血糖,HbAlc)來調整劑量。
* 首次劑量
首次建議劑量為每日30mg。
- 如血糖水平令人滿意,可采用此劑量用作維持治療;
- 如血糖水平不佳,劑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間隔至少1個月,治療2周后血糖仍無下降時除外。遇到這種情況,可提議于治療二周后增加劑量。最大建議劑量必須不得超過每日120mg。
* 用格列齊特緩釋片代替格列齊特80 mg:
格列齊特80 mg一片相當于格列齊特緩釋片一片。替代時,必須提供血糖監測。
* 用格列齊特緩釋片代替其它口服降血糖藥物:
格列齊特緩釋片可代替其它口服治療糖尿病藥物治療。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考慮先前所用降血糖藥物的劑量和半衰期。
一般換用格列齊特緩釋片時無需過渡期,開始以劑量為30 mg較好。然后如前述按患者的血糖情況進行調整。
如患者從具有長半衰期的磺脲類藥物改用格列齊特緩釋片,為了避免兩種藥物的藥效疊加以及隨后發生的低血糖危險,需有幾天的治療窗口期進行調整。
在換用本藥物時,建議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齊特緩釋片治療所采用的步驟,即首次治療劑量每日30 mg,然后根據代謝情況逐次增量。
* 與其他口服治療糖尿病藥聯合應用:
格列齊特緩釋片可與雙胍類,a葡萄苷酶抑制劑或胰島素合用。
格列齊特緩釋片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嚴密的醫療監測下,可合并胰島素治療。
* 對輕度或中度腎功能不全患者:
治療方案與腎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監測。
這些資料已被臨床實驗所證實。
* 對低血糖癥的高?;颊?
- 營養不足或營養不良狀態;
- 嚴重或代償較差的內分泌疾病(垂體前葉功能不足,甲狀腺機能減退,腎上腺功能不足);
- 長期和/或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撤停;
- 嚴重血管性疾病(嚴重冠心病,頸動脈嚴重受損,彌漫性血管病變),建議以30mg/天的最小劑量開始治療?;蜃襻t囑。
藥理作用:
格列齊特是一種磺脲類口服治療糖尿病藥物,結構中含有氮雜環,因而具有不同于其它磺脲類藥物的特點。
格列齊特通過刺激胰島β細胞分泌胰島素降低血糖水平,顯著增加餐后胰島素和C-肽分泌水平,療效持續至治療二年以上。
除了這些代謝性質外,格列齊特還有一些獨特的血液生化特性。
(1) 對胰島素釋放的作用:對2 型糖尿病,格列齊特可以恢復對葡萄 糖作出反應的第一相胰島素分泌高峰并增加第二相胰島素分泌。 可以觀察到進餐后誘導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島素分泌反應明顯增加。
(2) 血液生化性質:格列齊特直接抑制以下兩個導致糖尿病血管并發癥發生的途徑,明顯減少微血栓的形成:
- 部分抑制血小板凝聚和粘連,并減少血小板活性標記物(β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 通過增加t-PA 活性,對血管內皮纖溶活性發揮作用。
包裝:鋁塑泡罩包裝,20片/板 1板/盒;20片/板 2板/盒;20片/板 3板/盒;15片/板 2板/盒;18片/板 2板/盒;
有效期:24個月
執行標準:YBH16372006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5582